赛事规程

北方赛鸽2008公棚竞赛规程

发表时间:2008-05-27 15:16:06   浏览数:9809   转到我空间  分享到随写  分享到鸽友社区
总奖金101万


一·监赛单位:内蒙古自治区信鸽协会

二·监管单位:包头市九原区信鸽协会

三·主办单位:包头市北方赛鸽俱乐部

四·总教练:刘志生  电话:0472-5801635

特聘全国资深兽医师:

王 震 先生(中日合资西安爱丽丝畜牧业有限公司)全程调养

五·参赛条件:

1、承认本规程的赛鸽爱好者均可参赛

2、参赛鸽必须佩带2008年全国统一足环一枚

3、参赛鸽所在地区发生疫情时,本公棚不予接收

4、如遇不可抗拒因素,如禽流感,其他疫情等,

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则执行,做好善后工作。

如无法进行比赛,鸽主交100元饲养管理费)领回赛鸽。

六·参赛费:每羽交300元人民币。交鸽时每羽先交100元饲养费,

谢绝赊欠,剩余款项在上笼后10日内交清,也可一次性付清。如不按时交清参赛费者,将视为自动放弃,参赛鸽归公棚所有。

七·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:9558-8206-0300-2200092   张宪文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国农业银行:62284-8088-01032-22118   张宪文

八·收鸽时间地点,乘车路线

1、收鸽时间为2008年3月15日至5月31日止

2、收鸽地点:北方赛鸽公棚院内,全天服务,节假日不休息照常收鸽

3、乘车路线:鸽友可乘7路车或包头至固阳中巴车在北方赛鸽公棚下车即可(后营村南)

4、外地鸽友如通过飞机、火车或其他运输方式托运,可提前告知我方前去接站。

5、公棚将于每周六周日去呼和浩特市收鸽(市鸽会院内)。

并于当日返回公棚、并在市三区设点收鸽。

6、联系电话:0472—(4157488  8656334)

7、联系人:刘志生  0472-5801635   13848226738

8、赛鸽入棚后,公棚将统一注射疫苗,入鸽主已经注射,请在交鸽时说明,否则重复接种而产生的后果自负。

九·比赛时间、地点、空距。

2008年9月20日  白银查干 空距300公里 预赛

2008年9月30日  宝公社   空距500公里 决赛

          (10月3日上午9时在公棚发奖拍卖)

2008年10月12日 宝公社   空距500公里 复赛免费

           (次日上午9时在公棚发奖拍卖)

如遇恶劣天气、顺延比赛,公棚将及时在网上通知鸽友。

十·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   总奖金101万

1、300公里预赛录取88名。冠军:4000元

亚军:3000元   季军:2000元

4—10名各1000元、11—50名各400元、

51—88名各300元,前三名发奖杯一樽。

2、500公里决赛录取400名。冠军:80000元

亚军:40000元   季军:20000元

4—10名各7000元、11—30名各4000元、31—50名各2000元

51—100名各1500元、101—150名各1300元、151—200名各1200元

201—300名各1000元、301—400名各800元,决赛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。

3、500公里免费复赛录取200名。冠军:20000元

亚军:10000元   季军:5000元

4—10名各2000元、11—50名各1000元、51—100名各800元

101—200名各600元, 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。

4、500公里决赛设团体赛::10—13羽为1团体,13羽以上者鸽主在150公里前按A、B、C编组,否则逾期由公棚自动编组,录取15名。

第一名20000元、第二名10000元、第三名5000元

4—15名各4000元,团体奖以前400名内入赏多者为胜。

如遇入赏羽数相同时,则以第一羽名次列前者为先。

团体赛前15名各发奖杯一樽;如遇团体录取名额未满时,剩余团体奖金由获奖团体均分。

5、三关设鸽王一名,奖金6000元,奖杯一樽。

计算方式:三关名次相加积分少者为胜,如积分相同以复赛名次列前者为先。

6、各级别有效报到期为放飞日第一羽归巢后至次日19:00时内有效,如在有效期内名次鸽数量未达到规定应录取的名额时,剩余奖金由参加本次比赛的上笼鸽均分。开笼后二日内无归巢鸽时,奖金由参加本次比赛的上笼鸽均分(不包括团体赛所设奖金)。

7、各级别比赛设指定鸽赛。

十一·获奖鸽拍卖

1、决赛前400名和复赛前200名获奖鸽,均由公棚两次展示拍卖。

拍卖起拍价300元。拍卖收入60%归鸽主40%归公棚,省、境外归巢鸽复赛后参与拍卖。

2、未拍出的获奖鸽交100元,归巢鸽交50元。复赛结束后15天内鸽主及时领回,逾期不领回将视为放弃,公棚有权处理,不在另行通知。

十二·其他:

1、严格执行中鸽协颁发的2002年《信鸽竞赛规则于裁判法》及内蒙古信鸽协会颁发的《内蒙古信鸽公棚管理细则》和包头市九原区信鸽协会有关规定执行。

2、个级别竞赛及上笼时将由内蒙古信鸽协会委派裁判。

3、7月25日上笼前损失鸽,退饲养费。在收鸽期间参赛鸽损失公棚将及时通知补交,上笼后丢失均属自然淘汰,公棚不予补偿。

4、公棚将定期在网上公布赛鸽信息。

5、本公棚及管理人员,一律不准直接或间接参赛并敬请广大鸽友监督。

6、电子扫描计时系统,大屏幕显示。如发生故障按《竞赛规则》执行。

7、奖金发放、迟归鸽认领等一系列赛后事宜均以参赛卡为准,请鸽友妥善保管参赛卡。

8、在预赛结束后至复赛前,为强化赛鸽体质,需要正常家飞训练,在此期间飞矢的赛鸽,公棚不负责任赔偿。

9、涉及相关税务事宜,由获奖鸽主自理

十三·本规程解释权属北方赛鸽俱乐部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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